为进一步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示范带动,特制订黄山铺镇党员“六带头”、“十不准”行为准则,全镇广大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准则》要求,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党员“六带头”
带头参与公墓建设,节约土地资源;
带头推行生态安葬,保护自然环境;
带头实行节俭治丧,倡导文明新风;
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
带头治理乱埋乱葬,保护绿水青山;
带头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
党员“十不准”
不准大操大办;不准借机敛财;
不准披麻戴孝;不准泼汤哭丧;
不准私搭灵棚;不准吹拉敲打;
不准焚烧纸扎;不准摆场做法;
不准装棺再葬;不准再起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