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工作职责
一、具体编制乡镇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乡镇总预算的执行;提出乡镇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乡镇预算的调整方案;定期向镇政府和县财政局报告本镇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本镇财政收入的组织工作。加强财源建设,支持本镇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培植和壮大财源;积极组织收入,协调税务部门加强征管,实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年度财政收入任务。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严格财政票据的监管,执行好“收支两条线”制度。
三、负责本镇的财政支出管理。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规范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确保财政支出效益。
四、负责镇政府各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对镇政府各预算单位执行财务制度情况、收入缴纳情况、财务开支情况认真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
五、负责各项涉农及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审核和发放各项惠民补贴、管理监督各项目建设资金,建好用好专项资金监管台账。
六、负责本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产购买、处置上报审批和登记、台账制度,切实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资产流失。
七、负责财政票据、会计事务、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和政策,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依法监管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信息、培训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九、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