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道托镇危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道政发〔2018〕49号
各社区、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镇政府印发《道托镇危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望认真贯彻执行。
道托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4日
道托镇危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清理整顿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沂南县“11.26”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2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危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县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清理整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烟花爆竹等危险爆炸物品安全隐患,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堵塞危爆物品安全监管漏洞,实现全镇危爆物品“不流失、不出事、不炸响”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镇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危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要求,厘清责任、订好方案、抓好落实。各危爆物品安全监管的法定职责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和阵地管控,当好烟花爆竹等危险爆炸物品隐患排查的排头兵。
(二)全面开展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公共安全”这个核心,坚决贯彻“零容忍、严执法”的工作思路,以“查违规、督处罚,查隐患、督整改,查制度、督落实”为重点,采用专业设备和技术手段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闲置院落、废弃养殖场等,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人不漏管”标准,做到“进屋、见人、看物、查疑”,逐个村庄、逐个社区、逐个场点排查。派出所要对本地涉及烟花爆竹等危险爆炸物品的重点人员全面排查,逐一录入全国涉爆重点人员数据库,落实动态管控措施。要认真核对辖区内危险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许可管理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处理报告,全面堵塞治安防范漏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烟花爆竹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管控,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四必查、四必验”制度,严厉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店(点)“两关闭”、“三严禁”行为。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建立烟花爆竹购买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发动和宣传教育工作。
民爆物品方面。要重点围绕危爆物品“封闭管理、流向登记、安全作业”三项基本要求加强治安监管,对企业落实治安保卫、封闭管理、流向监控、情况报告等10项治安管理制度和公安机关《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要求进行重点排查。要重点检查民爆物品末端管控和爆破作业现场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方面。要抓好公安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的落实,对照防范要求,全面排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漏洞,强化凭证购买、实名登记、流向备案等管控措施,严禁向个人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三)实施严厉打击,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各社区、部门要主动排查、主动出击,通过各种信息情报资源和渠道,利用各种有效方法和手段,及时搜集、掌握一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和其他危险爆炸物品的犯罪线索,在全镇迅速形成严查严打的态势。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的,要认真查清材料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要同时追究发货方和托运人的责任,对非法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派出所对于侦办的案件,要上追源头窝点,打掉原材料供应窝点;下查销售渠道,摸清销售网络和集散地点,挖掉毒瘤,一网打尽。要严格落实“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来源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涉案犯罪嫌疑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不放过”的要求。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危险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实行顶格处罚,通过严厉打击,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四)落实奖励办法,形成群防群治氛围
镇政府采取挂横幅、贴通告、发传单、媒体滚动播
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管理法规和安全知识,做到通告进村、横幅上路、传单入手、媒体入眼,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村居(社区)要做到每月宣传一次。要把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非法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作为宣传重点,要集中报道一批烟花爆竹事故和案例,让群众从血的教训中受到警示。要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落实临沂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和《烟花爆竹打非有奖举报办法》,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教育群众自觉抵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凡群众检举揭发、提供案件线索查实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兑现奖励措施,形成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有奖举报电话:110 12350 2331108 2331088 2331117 2331236)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镇、社区、村三级安全隐患排查组织,逐级签订隐患排查责任书,派出所要发挥社区、村委基层组织的作用,派出所要与辖区内村居(社区)签订危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承诺书,村居(社区)居民每人要签订危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保证书。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联勤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排查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各社区、各单位要加强检查督导,推动排查整治行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组织督导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进行明察暗访,对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案件侦办不力的挂牌督办,对因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1、危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承诺书
2、危烛物品隐患排查整治保证书
附件1:
危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承诺书
道托派出所:
为了本村居(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临沂市公安机关危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要求,我承诺做到:
1、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在我村居(社区)对非法制作、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危险爆炸物品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
2、我村居(社区)及出租房屋内不存在非法制作、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危险爆炸物品行为。
3、每月向我辖区居民宣传非法制作、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危险爆炸物品的严重社会危害性。
4、一旦发现有此类行为,坚决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如有违反,并在我村居(社区)内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此类行为,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组织处理。
村居(社区)书记: 联系电话:
村居(社区)主任: 联系电话:
社区警务助理: 联系电话: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2:
危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保证书
村居(社区):
为了本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临沂市公安机关危爆物品隐患排查整治要求,我保证做到:
1、不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2、不非法制贩黑火药、烟火药等危险爆炸物品。
3、不非法持有、私藏、使用爆炸物品。
4、不非法传授爆炸物品制作工艺和技术。
5、不在自己的房屋、场所和出租房屋、废旧厂房、闲置院落、废弃养殖场等进行上述行为。
6、发现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随时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和调查。
保证人: 联系电话: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