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yishuiljqz2322108/2022-00005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龙家圈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7-19 |
发文字号: | 龙街办发〔2022〕24号 | 公文类型: | 批复 |
标 题: | 龙街办发〔2022〕24号龙家圈街道办事处关于东大埠岭村等15村1084户村民建住房用地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 2022-07-19 | 效力状态: | |
统一编号: | 无 |
龙街办发〔2022〕24号龙家圈街道办事处关于东大埠岭村等15村1084户村民建住房用地的批复
龙街办发〔2022〕24号
龙家圈街道办事处东大埠岭村等15村1084户村民建住房用地。经审查,上述住房选址符合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拟将193922。26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给以上单位使用。
1、将龙家圈街道东大埠岭村建设用地19434.9平方米提供给本村村民滕立达等111户建住房使用,其中滕立达200平方米,刘超200平方米,腾立雷200平方米,张之暖200平方米,刘鹏长200平方米,刘敦洋200平方米,孔祥录200平方米,孔尧200平方米,杨树伟135.4平方米,杨树茂170.27平方米,牛继军174.98平方米,腾明176.38平方米,杨美铃177.2平方米,刘敦华176.78平方米,翟所见170.49平方米,刘杰173.28平方米,刘敦华167.33平方米,刘照200平方米,腾立果200平方米,刘骐铭200平方米,刘存长181.04平方米,孔令国181.66平方米,刘祝长181.44平方米,刘茂长183.17平方米,刘令长200平方米,牛司杰200平方米,陈美五187.28平方米,孔令鹏123.8平方米,腾立霞119.26平方米,刘科辰119.18平方米,孔令仁164.96平方米,刘涛177.15平方米,腾立朋179.97平方米,巩德信173.54平方米,刘峰182.2平方米,刘敦军170.58平方米,刘辰175.99平方米,孔仁长172.68平方米,孔令华177.38平方米,滕立勤174.9平方米,刘科长180.09平方米,杨树果177.5平方米,杨树田184.79平方米,腾希庆185.3平方米,腾立金178.66平方米,牛司娟159.12平方米,刘敦强200平方米,刘敦松167.03平方米,宋庆荣181.68平方米,刘敦卿159.57平方米,刘源福109.91平方米,腾秀云119.74平方米,杨树利173.63平方米,腾立铁183.28平方米,刘墩法185.32平方米,杨树成185.49平方米,孔蒙200平方米,姜秀芳139.81平方米,孔皓令200平方米,腾艳168.72平方米,王金德173.62平方米,孔令强176.66平方米,孔令军158.57平方米,杨树强180.23平方米,杨西红174.32平方米,滕镇泽200平方米,腾立德200平方米,腾羚宇147.49平方米,孔祥艳200平方米,滕秀军187.34平方米,滕泓瑜150.55平方米,刘文长153.01平方米,李振秀71.36平方米,刘敦叶200平方米,孔韶华91.41平方米,刘乃田173.31平方米,孔祥雨174.05平方米,孔凡军200平方米,郑玉杰132.91平方米,郑永195.64平方米,韩纪昌200平方米,郑进军200平方米,郑玉德148.47平方米,刘朋本183.98平方米,李强200平方米,刘明长200平方米,杨树林165.69平方米,孔凡磊156.56平方米,信连友115.76平方米,王昱东200平方米,杨少军200平方米,杨成柱154.22平方米,李连淑200平方米,郑玉奎175.06平方米,孔祥志198.72平方米,于瑞畦181.14平方米,李健164.28平方米,刘敦河168.36平方米,刘河本183.96平方米,郑见183.8平方米,刘辉173.85平方米,孔凡科173.68平方米,刘军木195.29平方米,韩纪峰178.51平方米,郑玉锋185.56平方米,刘涛本184.09平方米,刘洁167.02平方米,刘江本159.2平方米,牛纪波159.46平方米,李敏161.72平方米,孔铃东188.12平方米。(土地权属:村集体所有)
2、将龙家圈街道港埠口村建设用地30784.37平方米提供给本村村民马彦芳等178户建住房使用,其中马彦芳200平方米,类淑顺173.96平方米,黄家彬200平方米,黄凯200平方米,郭京达195.65平方米,史杰200平方米,杨宝玲195.22平方米,孙立杰200平方米,朱孔友200平方米,张秀贵133.08平方米,孙海200平方米,史元慧130.75平方米,刘科庆200平方米,黄滨200平方米,安芸200平方米,类朋朋199.66平方米,杨明美142.41平方米,类维震195.07平方米,程晓燕190.48平方米,黄海185.19平方米,刘庆余195.57平方米,程下森168.74平方米,田洪全195.68平方米,黄家涛190.1平方米,杜纪田200平方米,张玉杰200平方米,杨振法195.48平方米,黄传峰199.71平方米,解守美100.61平方米,黄传虎197.14平方米,苗会芹97.3平方米,黄家卫137.87平方米,黄帅200平方米,苗德兴100.84平方米,黄家军99.09平方米,朱希利142.03平方米,杨立运132.96平方米,安玉和130.5平方米,安宝兰150.49平方米,苗秋兴135.75平方米,张秀友200平方米,王秀玲172.97平方米,史会范197.51平方米,黄传伟196.39平方米,任鹏200平方米,史光锋200平方米,王立香151.42平方米,程宝坤179.02平方米,朱孔宇200平方米,安宝峰200平方米,史润坤200平方米,史光琳200平方米,安佰锋200平方米,安宝国200平方米,黄洁194.51平方米,程下松124.71平方米,安宝山200平方米,苗兴华143.19平方米,刘吉双200平方米,安琪173.13平方米,安珂程200平方米,庄须杰200平方米,安玉生200平方米,黄家得139.98平方米,安冉200平方米,苗文兴200平方米,黄传福200平方米,刘杰187.86平方米,刘欣叶163.38平方米,安宝良173.88平方米,安玉堂132.61平方米,黄传文200平方米,史道敬159.69平方米,贾洪爱117.22平方米,黄宝允43.16平方米,黄家正200平方米,史道利200平方米,张敬顺200平方米,安宝峰65.17平方米,黄宝彩84.01平方米,类淑明200平方米,王保俊95.31平方米,朱孔展200平方米,刘召强200平方米,黄传相198.71平方米,黄明明88.09平方米,黄传奎189.82平方米,类维波196.86平方米,黄宝江169.37平方米,黄传高199.95平方米,黄宝幸129.02平方米,黄家会169.42平方米,王宝英76.14平方米,郭磊157.67平方米,王凤秀200平方米,黄宝合200平方米,黄传国161.82平方米,程东亮200平方米,黄传和178.57平方米,黄宝倩200平方米,黄传文190.14平方米,黄传乐200平方米,黄传书181.89平方米,黄传平142.51平方米,黄宝杰201.39平方米,牛荣元89.57平方米,类维浩77.56平方米,黄传芹200平方米,赵西元145.4平方米,朱希升200平方米,类维锋200平方米,孙廷法61.49平方米,孙廷桂86.79平方米,黄家浩144.49平方米,张其月194.85平方米,杜西新177.63平方米,孔祥业200平方米,李兰秀104.92平方米,黄在杰200平方米,黄在廷200平方米,史强200平方米,黄传朋193.79平方米,黄家敬199.64平方米,黄宝贵194.75平方米,黄传义200平方米,黄宝振199.49平方米,黄传欣197.76平方米,杨振锋194.75平方米,黄传健198.11平方米,黄岩198.27平方米,史光杰198.5平方米,安宝利198.98平方米,类维义195.54平方米,黄宝玉199.03平方米,王宗和199.93平方米,黄传龙200平方米,黄家伦197.04平方米,朱孔彬200平方米,任友成200平方米,黄建200平方米,田宝娜200平方米,类延宾200平方米,黄海强197.28平方米,杨振起200平方米,史玉林199.59平方米,黄传斌200平方米,类淑功200平方米,张文200平方米,黄冲199.73平方米,程下云121.23平方米,郭淑香128.3平方米,黄训峰200平方米,黄传海145.89平方米,孙明忠200平方米,黄宝东196.54平方米,黄传芹200平方米,王宗杰163.27平方米,杨琦200平方米,类维忠200平方米,安柏兴198.18平方米,任宝相144.72平方米,朱希良149.16平方米,刘文国200平方米,黄家龙200平方米,黄宝辰173.12平方米,史玉霞200平方米,程宝锋83.83平方米,史艳强200平方米,郭坤178.92平方米,黄在云152.15平方米,安佰盛170.14平方米,黄在平188.85平方米,黄传胜143.05平方米,安玉芹35.04平方米,安茂坤91.35平方米,史玉良39.4平方米,孙明霞39.78平方米,王宗芹158.75平方米平方米。(土地权属:村集体所有)
3、将龙家圈街道后金鸡埠村建设用地20779.02平方米提供给本村村民张元凯等115户建住房使用,其中张元凯200平方米,王培海180.95平方米,孙玉芳119.27平方米,王树礼200平方米,张丽177.99平方米,张炎200平方米,王龙200平方米,杨虹兵200平方米,杨宏达200平方米,张元涛200平方米,杨洪美200平方米,张元杰200平方米,张元达200平方米,王金全200平方米,张吉龙200平方米,王焕强200平方米,杨洪国198.11平方米,杨西利198.4平方米,张元现197.73平方米,张元超199.49平方米,王伟200平方米,杨咏琪199.01平方米,郭长菊200平方米,杨文斌200平方米,张培金198.9平方米,杨磊198.67平方米,李学红200平方米,杨洪雨200平方米,张元旺200平方米,张强200平方米,张元永198.68平方米,张培军161.23平方米,王焕锋200平方米,张越140.71平方米,杨西玉102.09平方米,王敏134.98平方米,翟所英138.11平方米,张培富157.74平方米,王焕欣200平方米,王焕亮200平方米,张吉江199.15平方米,刘培梅111.08平方米,杨世龙148.87平方米,张培臻162.77平方米,魏培香99.32平方米,王昌友119.53平方米,王树锋71.92平方米,王树林98.44平方米,安茂芬191.29平方米,张培顺200平方米,王昌玲94.08平方米,张吉梅127.95平方米,杨西庄200平方米,于永翔188.45平方米,杨洪舰200平方米,王德娟102.74平方米,杨洪亮198.16平方米,顾传英200平方米,杨西现138.97平方米,王树青106.78平方米,杨云云85.58平方米,杨世明82.27平方米,杨梅47.82平方米,杨西全200平方米,杨西贞126.42平方米,杨洪华197.12平方米,杨洪民197.76平方米,张朕200平方米,张吉祥200平方米,张培升200平方米,王宝凤200平方米,张培明200平方米,张元修200平方米,杨伟200平方米,杨西坤200平方米,杨洪凯200平方米,杨洪臣200平方米,王焕金200平方米,杨培刚200平方米,张元朋200平方米,杨洪义200平方米,张元宝200平方米,王成军200平方米,张吉利200平方米,张元宾199.6平方米,杨洪增200平方米,杨洪洲199.57平方米,杨洪洋198.81平方米,张元功200平方米,杨西鹏199.51平方米,牛纪淑200平方米,王金强200平方米,杨超200平方米,杨洪磊200平方米,杨西村191.69平方米,王焕升193.81平方米,杨树诚193.82平方米,张培庆200平方米,杨洪武148.78平方米,张培涛193.06平方米,杨西正151.71平方米,杨西学151.94平方米,张军元200平方米,张培友200平方米,杨洪竹200平方米,张培爱200平方米,张培东200平方米,马秀燕200平方米,杨西谦200平方米,张宁200平方米,张元丰200平方米,武善芬200平方米,张杰200平方米,徐艳花200平方米,张元贞158.19平方米。(土地权属:村集体所有)
4、将龙家圈街道后马荒村建设用地13063.68平方米提供给本村村民李媛等68户建住房使用,其中李媛159.14平方米,张迎海198.89平方米,张祥杰200平方米,宋金辉200平方米,高艳199.28平方米,高志国200平方米,高龙君200平方米,高玉滨200平方米,高升200平方米,张祥志200平方米,张祥海199.56平方米,张凤杰200平方米,高志见200平方米,王永斌200平方米,张祥龙101.37平方米,武广友200平方米,宋其均200平方米,宋庆喜107.97平方米,杜纪刚111.32平方米,高学忠105.87平方米,张祥山200平方米,高洪亮200平方米,宋付均152.37平方米,高志香200平方米,王小永151.94平方米,高云柱200平方米,武纪娥198.13平方米,杜宜明200平方米,宋祥艳199.6平方米,周金海197.69平方米,李芳199.65平方米,高洪龙200平方米,张平191.87平方米,高仁伟191.39平方米,高进200平方米,高仁柱200平方米,李强200平方米,高洪义200平方米,李刚200平方米,张峰195.18平方米,张营194.85平方米,高仁燕195.37平方米,高仁飞192.98平方米,宋金龙200平方米,高玉福200平方米,周强194.64平方米,宋昊193.48平方米,高志田200平方米,宋金华196.55平方米,高林197.87平方米,高银龙200平方米,李连杰184.95平方米,张仍江200平方米,张朋200平方米,高敏194.77平方米,宋金阳200平方米,张林196.44平方米,高瑞和195.57平方米,张廷军200平方米,孙传臻200平方米,高玉江200平方米,高瑞增200平方米,宋磊199.42平方米,高玉娥200平方米,李连营200平方米,李敏186.83平方米,高瑜183.88平方米,高志收101.22平方米,高志修193.64平方米。(土地权属:村集体所有)
5、将龙家圈街道马池水村建设用地15465.05平方米提供给本村村民刘成伟等86户建住房使用,其中刘成伟200平方米,李炳洋192.49平方米,李炳奇193.54平方米,赵洪群193.66平方米,李炳杰192.91平方米,李希棠193.1平方米,李庆周193.17平方米,刘庆涛193.29平方米,桑纪收191.13平方米,赵洪涛194.01平方米,赵洪峰193.12平方米,金星190.11平方米,刘晓艳190.64平方米,李希功200平方米,赵洪杰192.1平方米,徐婷145.31平方米,刘兆发194.67平方米,刘召鑫192.62平方米,李希勇192.59平方米,何玉堂191.5平方米,刘兆峰192.34平方米,刘庆波200平方米,金汉城191.94平方米,刘庆伟192.62平方米,张强191.4平方米,刘兆峰194.05平方米,桑纪光190.48平方米,赵洪伟193.04平方米,李炳勇200平方米,翟信良118.5平方米,刘召刚118.82平方米,张现成118.51平方米,李凤红130.18平方米,刘兆峰187.84平方米,刘召军116.99平方米,桑纪厚117.33平方米,刘沅霖200平方米,刘峻豪200平方米,何玉胜192.87平方米,孙晓雷192.4平方米,张京礼191.88平方米,张京国189.12平方米,刘召信195.88平方米,李文武193.43平方米,刘波193.66平方米,赵明松125平方米,徐兴厚128.09平方米,张晓梅191.74平方米,张大鹏192.13平方米,李炳江200平方米,李希娟191.49平方米,刘召明189.35平方米,李柄辉200平方米,孙秀章192.3平方米,谭庆军195.42平方米,刘庆华143.23平方米,李炳周195.71平方米,张玉伟200平方米,张晓勤200平方米,刘健161.65平方米,金海181.8平方米,刘召海171.49平方米,赵红昌200平方米,孙秀玲200平方米,刘金业168.72平方米,桑振志200平方米,刘召来200平方米,桑秀芹137.8平方米,金宏达194.77平方米,周忠春200平方米,赵洪波200平方米,赵才华111.8平方米,赵红富200平方米,王升芹228.19平方米,金文国144.3平方米,牛利192.19平方米,刘畅200平方米,谭树鹏200平方米,刘卿志200平方米,赵鹏200平方米,刘芸含195.87平方米,孟展令200平方米,李凡101.58平方米,孙友英33.68平方米,杨培菊110.43平方米,李秀国163.08平方米。(土地权属:村集体所有)
6、将龙家圈街道前金鸡埠村建设用地9901.07平方米提供给本村村民张文玲等59户建住房使用,其中张文玲121.26平方米,王焕花60.22平方米,赵义云108.54平方米,张文玉161.74平方米,张文新168.68平方米,高文兴105.74平方米,张宝花126.17平方米,田京美87.25平方米,张友芹195.97平方米,张文元48.58平方米,王德欣109.21平方米,陈学祥162.72平方米,张文朋108.80平方米,张培浩200平方米,刘玉芹200平方米,陈允涛200平方米,刘元雷200平方米,刘玉贞46.03平方米,张升台193.02平方米,张德生200平方米,刘长明135.85平方米,刘长军146.58平方米,张培金95.84平方米,武传营85.44平方米,武玉华102.47平方米,张廷恒198.92平方米,武善竹82.56平方米,刘长玲90.14平方米,张文竹196.99平方米,安玉文195.83平方米,张元从198.09平方米,狄洪江200平方米,刘元强200平方米,张元亮200平方米,安凤春200平方米,张培洋200平方米,张培江200平方米,陈允利200平方米,张培海200平方米,张培伟200平方米,张洪利200平方米,张培刚200平方米,张洪梅199.53平方米,刘长龙197.84平方米,张吉良197.08平方米,张元波197.47平方米,张元吉196.96平方米,张红强197.52平方米,狄洪波198.30平方米,刘元凯198.03平方米,安凤祥200平方米,张元军200平方米,张鹏超200平方米,张培兵200平方米,张元录200平方米,张元强200平方米,王玉杰200平方米,安凤海200平方米,安凤军186.6平方米。(土地权属:村集体所有)
7、将龙家圈街道西大埠岭村建设用地10669.42平方米提供给本村村民刘本志等59户建住房使用,其中刘本志200平方米,刘炳楠177.04平方米,张强177.92平方米,刘元成179.06平方米,齐恭强178.62平方米,刘敬敬180.48平方米,刘银木180.03平方米,刘绪本180.72平方米,黄加亮180.54平方米,刘佩凤180.05平方米,刘敦强180.4平方米,齐恭泉200平方米,刘木华174.48平方米,刘翔174.41平方米,刘群慕189.39平方米,马文艳177.34平方米,黄加明176.86平方米,王永馨178.55平方米,刘龙本178.16平方米,赵阳阳178.98平方米,刘培好179.03平方米,刘欣200平方米,刘林晓200平方米,王志锋172.11平方米,王杰185.25平方米,王志军182.89平方米,刘云本179.69平方米,刘建慕183.95平方米,刘淑玲144.19平方米,王国强185.67平方米,刘华182.8平方米,刘敦竹182.96平方米,牛富莲169.27平方米,刘杰183.5平方米,刘敬宝186.05平方米,刘敦成190.09平方米,刘敬辉200平方米,刘敬军200平方米,刘振200平方米,刘金木174.98平方米,王希平200平方米,刘本强200平方米,孙继连88.55平方米,刘敦海200平方米,陈学贞82.8平方米,刘敬杰152.65平方米,刘才本200平方米,刘海明200平方米,王永凤142.33平方米,徐得国200平方米,刘健185.45平方米,朱凤爱189.84平方米,刘洋181.39平方米,刘景华200平方米,刘敬亮175.08平方米,马全刚173.03平方米,张兵兵187.58平方米,刘敦溪200平方米,刘敬志205.26平方米。(土地权属:村集体所有)
8、将龙家圈街道上向沂村建设用地8210.32平方米提供给本村村民田相宝等47户建住房使用,其中田相宝200平方米,于海洋175.42平方米,刘彦林200平方米,包汉强174.15平方米,包山200平方米,胡发贵173.54平方米,张林林177.17平方米,刘见亮156.82平方米,包培香157.08平方米,薛贵玲157.71平方米,于全学156.98平方米,田相民161.05平方米,田超157.26平方米,刘建廷155.45平方米,武善云156.09平方米,田启敏156.09平方米,于全金169.09平方米,田东170.66平方米,张作顺172.65平方米,于永见197.8平方米,于信峰197.2平方米,张国庆190.17平方米,滕铭192.23平方米,张雷177.78平方米,刘兆明175.96平方米,安全美91.78平方米,张兴治179.35平方米,包华164.82平方米,刘洋186.2平方米,黄功传200平方米,田亮200平方米,张原189.97平方米,韩秀艳195.04平方米,滕元宝197.78平方米,张立祥96.09平方米,张立国157.34平方米,张海东152.12平方米,刘立顺183.4平方米,黄建平178.78平方米,刘进富175.9平方米,张兴凯188.98平方米,张凤180.42平方米,张兴余179.79平方米,王维刚154.21平方米,张兴杰200平方米,刘见洲200平方米,包汉东200平方米(土地权属:村集体所有)
9、将龙家圈街道小匡庄村建设用地20259.41平方米提供给本村村民刘香叶等106户建住房使用,其中刘香叶200平方米,付余臣200平方米,袁中君200平方米,付凯200平方米,杨西德200平方米,耿明东200平方米,耿明军200平方米,李永敢200平方米,孙健200平方米,李庆进200平方米,孙永鹏200平方米,潘纪军200平方米,付于伟198.33平方米,付超200平方米,耿明国200平方米,李法国197.4平方米,孙培刚199平方米,赵本娟116.1平方米,李永志200平方米,付余斌207.72平方米,邱霞200平方米,杨洪涛165.41平方米,杨培国199.55平方米,孙秀成200平方米,李庆志199.73平方米,杨小丽198.55平方米,褚中伟200平方米,李朋200平方米,李志华196.64平方米,李玉臻199.07平方米,杨启友200平方米,李庆鹏200平方米,李庆刚200平方米,高志荣192.03平方米,李连忠186.09平方米,李家庆200平方米,李连良200平方米,李永乾183.92平方米,李永波140.28平方米,李庆兵200平方米,杨胜超200平方米,相守香200平方米,杨金辉170.38平方米,杨淞博476.37平方米,李连友200平方米,李庆基182.35平方米,李连祝200平方米,杨洪志200平方米,杨才群200平方米,付德杰200平方米,王建波187.48平方米,孙凯200平方米,赵真125.27平方米,孙培峰118.21平方米,杨洪文200平方米,刘敬丽172.13平方米,刘培荣200平方米,赵富臣192.22平方米,罗庆200平方米,赵文荣193.32平方米,潘纪云189.03平方米,赵富余168.32平方米,赵富荣200平方米,赵富君178.9平方米,杨西友197.71平方米,杨磊185.32平方米,杨培胜191.26平方米,王志玉97.76平方米,杨金国158.71平方米,刘淑美69.92平方米,罗春堂200平方米,杨金明173.66平方米,李连华145.5平方米,李杨193.18平方米,牛庆金195.33平方米,李连水104.4平方米,潘自胜87.94平方米,杨洪强124.92平方米,杨凯华200平方米,李宝龙200平方米,杨才进200平方米,李玉宝200平方米,李庆海200平方米,赵富刚200平方米,李庆润200平方米,李庆金200平方米,李彦慧200平方米,李新庆200平方米,王楠楠200平方米,杨国赛200平方米,孙永学200平方米,李庆达200平方米,杨西朋200平方米,杨才满200平方米,刘玉明200平方米,李连凯200平方米,郭晨200平方米,李法阳200平方米,李宝军200平方米,李法起200平方米,赵春青200平方米,李连奎200平方米,李法刚200平方米,杨财范200平方米,黄建文200平方米,杨树兵200平方米。(土地权属:村集体所有)
10、将龙家圈街道新诸坞村建设用地2645.05平方米提供给本村村民刘刚等13户建住房使用,其中刘刚200平方米,步建伟182.39平方米,杨树明183.17平方米,王兆祥115.44平方米,包西明177平方米,刘长友115.69平方米,刘建学156.42平方米,步建峰183.53平方米,赵岩184.12平方米,刘成业180.59平方米,孔令龙200平方米,张富华183.29平方米,王永建183.41平方米。(土地权属:村集体所有)
11、将龙家圈街道杨家诸坞村建设用地200平方米提供给本村村民篯绣东建住房使用。(土地权属:村集体所有)
12、将龙家圈街道下峪子村建设用地200平方米提供给本村村民篯绣东建住房使用。(土地权属:村集体所有)
13、将龙家圈街道寨里村建设用地10432.8平方米提供给本村村民刘业祥等64户建住房使用,其中刘业祥200平方米,王焕珍174.07平方米,王玉峰174平方米,马祥龙200平方米,王玉亭173.34平方米,刘振学173.18平方米,冯凯200平方米,王玉钦185.76平方米,刘卫卫171.59平方米,王焕刚171.56平方米,王玉亮171.51平方米,刘振超173.12平方米,张新岭173.43平方米,马祥吉166.98平方米,武光东167.61平方米,王玉强170.73平方米,武光友200平方米,王超臣200平方米,王培友200平方米,张志山112.62平方米,刘振明236.2平方米,王洪兴220.98平方米,王纪国171.96平方米,马琨214.51平方米,刘进升200平方米,王寿全109.64平方米,牛会元99.47平方米,刘明生171.25平方米,刘振利170.89平方米,刘振斌171.28平方米,张京峰171.66平方米,刘合吉170.61平方米,王立东103.44平方米,刘平吉98.59平方米,李培修99.66平方米,祝庆云100.72平方米,刘富英101.73平方米,刘振兴155.15平方米,刘增吉172.36平方米,王寿纯102.09平方米,王培松98.85平方米,牛爱然102.38平方米,王寿利199.21平方米,王东祥100.03平方米,张之叶156.3平方米,李永刚158.96平方米,王寿学104.22平方米,王纪同200平方米,张京肃232.89平方米,张志顺197.34平方米,马衍庆177.83平方米,马衍国200平方米,刘永吉175.34平方米,武光洲175.85平方米,王玉周176.47平方米,王玉国216.71平方米,刘兴明200平方米,马庆余84.73平方米,庄须斌124.44平方米,刘叶军175.31平方米,庄须臻99.73平方米,刘进雷178.78平方米,李良178.9平方米,王玉忠116.84平方米。(土地权属:村集体所有)
14、将龙家圈街道张家诸坞村建设用地24352.44平方米提供给本村村民陈德美等131户建住房使用,其中陈德美98.36平方米,张培春95.26平方米,武传美110.41平方米,张源200平方米,孙长寿136.82平方米,陈建修180.31平方米,陈建平218.5平方米,张秀平185.1平方米,张伟174.85平方米,张培合160.08平方米,李传德88.13平方米,李树强179.83平方米,杨西魁200平方米,张焕志184.25平方米,陈法达200平方米,张焕栋174.84平方米,韩超200平方米,张志全116.86平方米,张焕雷200平方米,张海达200平方米,陈法军200平方米,王震200平方米,张西涛200平方米,韩彬200平方米,张锡强200平方米,张培龙200平方米,张伦200平方米,蔡庆坛110.58平方米,姜兆云143.41平方米,张焕进192.17平方米,张焕磊194.06平方米,张焕伟193.8平方米,张西杨192.24平方米,张金富200平方米,张华涛200平方米,李兴华191.74平方米,张锡鹏199.59平方米,张杰193.45平方米,王树山193.53平方米,张超193.35平方米,张金田196.13平方米,张勇193.42平方米,张培峰193.34平方米,张海龙199.64平方米,张子涛193.23平方米,张海平200平方米,张斌200平方米,张冯194.23平方米,张培喜200平方米,张锡兴193.28平方米,张杰197.37平方米,张刚196.64平方米,张建194.14平方米,张森193.77平方米,张文涛194.56平方米,王树军199.84平方米,张高铭194.16平方米,张林200平方米,张焕高200平方米,张雷193.81平方米,陈永200平方米,张伟涛193.16平方米,张法194.41平方米,李东198.19平方米,王文玲197.19平方米,张焕朋194.48平方米,张伟192.94平方米,张金峰200平方米,刘陆197.18平方米,王树亮193.12平方米,张培钦200平方米,张均军200平方米,张锡军192平方米,张皓翔183.69平方米,张西磊200平方米,张锡龙200平方米,张培玺175.3平方米,张婷婷200平方米,张金勇200平方米,张金姣200平方米,张辉200平方米,韩明芝200平方米,张升旗188.44平方米,潘自侦192.56平方米,张锡伦200平方米,王树美168.72平方米,李学凤61.15平方米,张建涛183.12平方米,赵忠兰200平方米,张永涛200平方米,陈允习200平方米,陈法宝200平方米,张小倩200平方米,张金军200平方米,张娟138平方米,张金强200平方米,张金旺200平方米,张军勇200平方米,张现江200平方米,王福珍148.58平方米,张金民197.59平方米,张秀后142.2平方米,张金斋154.25平方米,张龙涛166.37平方米,刘忠红197.65平方米,张锡达199.36平方米,张玉杰178.37平方米,张红143.85平方米,张锡玺181.77平方米,张培石185.9平方米,杨志强200平方米,张锡坤179.47平方米,张培发186.62平方米,陈强179.78平方米,张培国189.94平方米,张金东197.07平方米,张金石200平方米,张夕洋200平方米,潘自龙200平方米,张锡宝177.56平方米,陈建刚191.43平方米,张皓200平方米,张丰200平方米,黄海卫192.96平方米,张海员190.71平方米,陈建兆192.56平方米,张锡海185.31平方米,张锡伟188.03平方米,张宇159.9平方米,张金刚172.48平方米,刘永海200平方米。(土地权属:村集体所有)
15、将龙家圈街道赵家诸坞村建设用地7924.73平方米提供给本村村民黄正刚等45户建住房使用,其中黄正刚200平方米,陈娜73.49平方米,张树芝80.39平方米,陈学朋190.38平方米,陈学习102.15平方米,武绪民213.8平方米,张定胜200平方米,赵锋189.48平方米,马秀菊187.2平方米,张树祥186.99平方米,陈允国155.46平方米,陈学景188.35平方米,陈学加200平方米,赵磊207.16平方米,赵忠德185.98平方米,张成龙200平方米,李学花127.81平方米,陈学增200平方米,张成宝187.16平方米,赵全良191.95平方米,赵芸芸200平方米,于新海188.27平方米,陈龙181.51平方米,陈法林181.9平方米,陈允富180.99平方米,陈法东180.13平方米,陈法玉179.8平方米,赵鹏飞193.3平方米,陈震196.47平方米,陈法秀194.39平方米,陈允美156.16平方米,陈法磊180.12平方米,张成文183.39平方米,赵中华181.99平方米,张焕练174.16平方米,陈法涛179.46平方米,于江180.46平方米,扈兵164.24平方米,陈法刚190.32平方米,赵杰188.63平方米,陈金童187.77平方米,赵文彬183.86平方米,陈允晴193.47平方米,赵学利87.06平方米,陈学利149.13平方米。(土地权属:村集体所有)
龙家圈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19日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