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发〔2023〕12号
许家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设立城市社区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红网工程”深化党建引领小区(网格)治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办字〔2023〕6 号)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体制机制,优化提升城市社区整体服务水平,结合镇实际,拟调整设立永丰社区1个城市社区。具体方案如下:
1、社区范围:东至商城东街-汉江路,西至长安南路、南至乐福记南路、北至天寿山路。
2、驻区单位:辖颐和家园小区,东方花苑小区,汇源雅居小区,兴龙状元府小区,永丰花苑小区,水岸华庭小区,等6个居民小区;县交通运输局、万隆财富广场、新汽车站、颐高电子产业园等4个单位。
3、社区人口:总人口2568户、6821人。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附件:1、许家湖镇城市社区调整设立明细表
2、许家湖镇城市社区调整设立示意图
许家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
许家湖镇城市社区调整设立明细表
序号 |
社区名称 |
四至 |
户数 |
人口 |
主要村居、小区、单位 |
名称由来 |
东 |
南 |
西 |
北 |
1 |
永丰社区 |
商城东街-汉江路 |
乐福记南路 |
长安南路 |
天寿山路 |
2568 |
6821 |
颐和家园小区,东方花苑小区,汇源雅居小区,兴龙状元府小区,县交通运输局,永丰花苑小区,水岸华庭小区,万隆财富广场,颐高电子产业园,新汽车站等 |
以社区办公用房设在永丰花苑小区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