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发〔2023〕7号
许家湖镇关于调整设立城市社区的请示
沂水县人民政府:
根据临沂市《关于推进城市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16〕2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结合镇实际,拟成立永丰城市社区。具体方案如下:
一、永丰社区
1、社区范围:东至商城东街-汉江路,西至长安南路、南至乐福记南路、北至天寿山路。
2、驻区单位:辖颐和家园小区,东方花苑小区,汇源雅居小区,兴龙状元府小区,永丰花苑小区,水岸华庭小区,等6个居民小区;县交通运输局、万隆财富广场、新汽车站、颐高电子产业园等4个单位。
3、社区人口:总人口2568户、6821人。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批复。
附件:1、许家湖镇城市社区调整明细表
2、许家湖镇城市社区调整示意图
许家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