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里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圈里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圈政发〔2023〕10号
各管理区、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临沂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沂水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乡政府决定,现将2023年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各承办部门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报党委会议同意后调整。
附件:2023年圈里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圈里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圈里乡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全乡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
应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