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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zz2851108/2025-000013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杨庄镇 成文日期: 2025-03-28
发文字号: 杨政发〔2025〕10号 公文类型: 通知
标      题: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全镇小微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回头看”与全镇规模以下、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2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杨政发〔202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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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全镇小微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回头看”与全镇规模以下、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政发〔2025〕10号


各管理区、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开展全镇小微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回头看”与全镇规模以下、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开展全镇小微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回头看”工作方案


按照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2024年我镇扎实开展了小微生产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小微场所)消防安全提升年行动和小微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整治“两个专项”,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小微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小微场所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镇小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范围

2024年摸排小微场所底数(484家)。

二、“回头看”时间

自即日起至5月31日。

三、“回头看”任务

(一)“回头看”排查(即日起至5月10日)。各管理区(村居)组织开展小微场所消防安全“回头看”,对新增的、改名的要重新进行完善,对灭失的要销号,抓实隐患整改并进行分级分类管控。

(二)“回头看”验收(5月1日至5月20日)。镇安委会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成立督导验收组,对各管理区(村居)隐患检查进行验收,内容包括材料、现场验收、电话访问等。

四、“回头看”要求

各管理区(村)要明确小微场所消防安全“回头看”任务分工,发动村两委、网格员按照2024年底数台账,逐户核查重新登记。期间要全部留存检查记录表、限期整改通知书以及复查记录表,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签字。并于5月10日将基础台账和隐患清单整改台账报送至镇消防办。


全镇规模以下、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规模以下和小微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小微企业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规模以下企业、小微企业,包括私营企业,家庭作坊企业,设有建筑的规模养殖、种植,以及新兴企业单位等。

二、综合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

三、综合整治内容

1.消防设施:重点排查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报警器等基本消防器材配置及微型消防站建设;住宿与生产、储存合用场所是否防火分隔,设置逃生通道,配置逃生器材。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排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是否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3.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是否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焊割作业。

4.安全意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日”机制,业主和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四、方法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各管理区(村居)组织对本辖区内小微企业进行摸底。重点摸清底数、单位名称、地址、建筑面积、从业人数、生产使用性质、现有消防现状等,建立工作台账。

(二)综合整治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各管理区(村居)、各部门要深入小微企业排查整治,重点对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消防车通道和安全疏散不满足标准、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突出隐患问题开展整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单位场所,下发合法合规指导意见书,限期整改隐患,对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场所,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依法上报。

(三)督导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镇安委会办公室要按照行业类型分别召集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农业办、兽医站要参与养殖、种植业检查,消防办、经贸办要参与工贸商业企业检查。督导发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集中或者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并在全镇安全生产或消防工作会议上作检讨发言;对工作推诿扯皮、应管未管、失控漏管的以及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及时进行警示、约谈和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动员部署。各管理区(村居)、各部门要迅速行动,镇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附件),督促检查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动员各站所、管理区、网格员等力量,对本辖区和行业领域内所有规模以下小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摸,完善基础工作台账,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抓实隐患整改。一要一次查清。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合理制定检查计划,一次性拉出隐患清单,避免重复、多头检查。二要验收到位。要做好复查验收,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三要压实责任。要压实检查人员责任,所有检查记录都要签字备存。


附件:杨庄镇小微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与规模以下、小微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杨庄镇小微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与规模以下、小微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庞京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若龙 人大副主席

成 员:徐沂锋 副镇长

    杨洪柏 党政办主任

    周彦铭 应急办主任

    王发铭 消防办主任

    高 鑫 经贸办主任

    刘志鹏 农业综合办主任

    张 永 兽医站站长

    刘军吉 派出所所长

    程广祥 市场监管所所长

    武玉江 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徐沂锋 杨庄管理区书记

    宋令军 西山根管理区书记

    祝洪章 兴盛管理区书记

    孔庆强 善疃管理区书记

    张 欣 四官庄管理区书记

    耿东政 儒林管理区书记

    任成帅 曹家坡管理区书记

    杨 阳 四社管理区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制定小微生产经营场所、规模以下及小微企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管理区、村和相关站所落实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消防办,王发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办理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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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

政策联系人:杨洪柏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杨庄镇曹高路6号

联系电话:053928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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