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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yzz2851108/2024-0000172 主题分类: 财政;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杨庄镇 成文日期: 2017-04-28
发文字号: 杨政发〔2017〕14号 公文类型: 报告
标      题: 杨庄镇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杨庄镇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4-28 效力状态: 有效中
统一编号:

杨政发〔2017〕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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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杨庄镇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杨政发〔2017〕14号


沂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要求,我镇审核了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在我镇孟母村北侧,新建日光温室棚3座4320平方米,形成的资产属村集体所有。由孟母花卉专业合作社统一管理,该项目覆盖全镇28个插花村的331户505名未脱贫贫困户。

以上项目实施方案总投资1291465.59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5 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 万元,自筹资金291465.59元。

以上方案,妥否,请研究批复为盼!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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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沂水县杨庄镇人民政府

政策联系人:林泊羽

现场解答地址:沂水县杨庄镇曹高路6号

联系电话:053928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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