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杨庄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村,镇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镇政府确定成立杨庄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镇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镇委镇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导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部门各村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各村和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像的单位和村追责问责;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组成
组 长: 解植敉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张发展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杨乐华 党委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
孙秀文 民政所所长
成 员: 林泊羽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善疃管理区书记
孔庆强 杨庄管理区书记
马鹏飞 西山根管理区书记、纪委副书记
王永华 曹家坡管理区书记
宋令军 兴盛管理区书记
程祥峰 儒林管理区书记
祝洪章 四社管理区书记
耿东政 四官庄管理区书记
徐沂锋 宣传办主任
王世省 财政所所长
刘光洋 卫健办主任
张 霞 工会专职副主席
李育玮 团委书记
刘 韩 妇联主席
丁传东 派出所所长
王文堂 中心校校长
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镇民政所主任孙秀文兼任;副主任由镇宣传办、教委、派出所、卫计办、妇联等部分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他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杨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