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四政发〔2025〕11号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有效降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风险,结合工作实际,特成立四十里堡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刘 超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兼政协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王兴峰 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
李英英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成 员:耿玉忠 派出所所长
刘 娜 人社所所长
孙战海 民政所所长
张 涛 卫生院院长
张玉振 综治办主任
朱文杰 司法所所长
胡海波 残联主席
薛彦红 卫健办主任
盛平军 马庄工作片主任
陈为浩 新程工作片主任
谭 林 四十里工作片主任
田伟娜 苍子坡工作片主任
孔祥涛 焦家庄工作片主任
张廷习 三十里工作片主任
王树杏 吴家安子工作片主任
翟金勋 临站工作片主任
王晨玮 老官庄工作片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健办,薛彦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具体负责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每季度定期组织全体成员以及辖区帮扶关爱小组组长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全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情况、动态变化情况,尤其是掌握既往有过肇事肇祸或危险行为倾向及危险性评估1-5级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领导小组成员之间要加强协作,及时沟通,共同开展日常筛查和登记。工作中注意保护患者个人隐私,避免将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对因不重视工作、不联合随访导致发生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部门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督促指导各村委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关爱小组开展工作。
2.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与复核诊断、危险性评估、应急医疗处置、建立健康档案及随访服务等工作。
3.了解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状况,组织做好有关救治救助等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患者的实际困难。收集有关资料,建立管理档案。
(三)镇派出所
1.对肇事肇祸和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
2.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筛查和联合随访工作。
3.协助家属送诊有伤害自身行为和危险的疑似或确诊患者。
4.现场应急处置和送诊有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危险疑似、确诊患者。
5.协助查找地址不明确、错误和失访的患者.
6.负责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查清原籍和监护人的“三无”疑似患者的送诊。
7.对依法实施住院治疗患者,其监护人有阻碍住院或者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协助医疗机构约束性措施。
8.对被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患者,执行强制医疗。
(四)镇卫生院
1.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
2.组织各村卫生室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培训。
3.督促指导各卫生室规范开展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居家管理随访服务。
4.配合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筛查,并将筛查结果上报县精神卫生中心。
5.及时转诊病情不稳定患者,协助开展应急医疗处置。
6.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五)镇综治办、镇司法所
1.做好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做好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人员鉴定及政策落实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将救治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综治考评。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4.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综合管理小组,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筛查排查和联合随访工作。
(六)镇人社所
1.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险,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大病保险制度实施。
2.落实相关医疗救助。
3.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险政策,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保证其平等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七)各工作片
1.协助开展本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排查、登记、报告、各种信息采集和部分患者的联合随访工作。
2.协助司法、综治、卫生、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风险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治工作。
沂水县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