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四十里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四政发〔2021〕22号
各管理区、各村,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成立四十里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镇委、镇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时间处置工作;指导各村和有关各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村庄强化督办问责;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组成
组 长:高虎泉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刘 超 党委副书记
王子峰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 谢京城 政府副镇长、四十里管理区书记
孟祥超 新程管理区书记(副科级)
陈祥佳 苍子坡管理区书记(副科级)
赵 峰 马庄管理区书记
冯树国 焦家庄管理区书记
刘克锋 三十里管理区书记
翟金勋 吴家安子管理区书记
张 鹏 老官庄管理区书记
张廷习 临站管理区书记
孙战海 民政所所长
赵建亮 派出所所长
冯金良 中心校校长
朱文杰 司法所所长
许彦志 卫生院院长
胡海波 卫计办主任
王振祝 残联理事长
王 宇 团委书记
陈金山 财政所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王子峰兼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四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