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推动全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县水利局《关于2017年沂水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工作方案的报告》(沂水字〔2017〕6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照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列明的各项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1、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水环境治理,确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水生态环境良好。
2、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治理污染源及潜在污染。
3、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保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二、节点计划
2017年7月26日至8月31日,各村根据本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中列明的各项问题,结合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成本辖区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垃圾堆放、生活垃圾、养殖场、养鱼场、大棚种植等污染源的排查工作,上报排查清单。
2017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各村对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行治理,确保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
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正常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管理维护工作,营造保护区范围内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三、工作分工
为确保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水环境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督导工作由水利站牵头,各水源地涉及的村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1、北张官庄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责任单位:北张官庄村、宅科村、严家官庄村
2、卓家屯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责任单位:卓家屯村、平子岭村
3、北李家庄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责任单位:北李家庄村、康官庄村、周家官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