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公司拨付我镇国家补贴光伏收益款2383820.64元,光伏发电收益款193887元,共计2577707.64元,根据光伏安装分配方案和县扶贫办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国家补贴光伏收益款按照户均2346元发放,光伏发电收益款按照户均111元发放,其中新识别、返贫、未关联、脱贫不享受政策、死亡的贫困户不享受本次收益分红。具体分配如下:
1、国家补贴光伏收益关联1016户,户均2346元,剩余资金284.64元,与下次光伏收益一起分配;本次应发776户,户均2346元,发放1820496元,未发户240户,剩余资金563040元,存入村集体账户。
2、光伏发电收益应关联1740户,户均111元,剩余资金747元,与下次光伏收益一起分配;本次应发1347户,户均111元,发放149517元,未发放户393户,剩余资金43623元,存入村集体账户。
全镇共分配收益19700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