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zwfwzx/2026-001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2 | 发布日期: | 2026-05-12 |
| 标 题: | 关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
关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沂水县福源百货商店等189家市场主体(名单详见附件)的主体资格已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现我局决定依法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未缴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沂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明细
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