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scjgj/2025-0000103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10-15 | 发布日期: | 2025-10-15 |
| 标 题: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 ||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按照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涉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在名称中使用“律师”“律所”“律师服务所”“法律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大律”等字样,或者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律师事务所字号或简称、律师姓名、律师协会名称或简称等,可能引人误解认为是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协会或者与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协会等存在特定联系的;
(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宣称的法律服务内容、提供者、质量等信息以及与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以违规承诺诉讼结果、宣称与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等方式,虚构接受法律服务的效果的。
(四)法律咨询机构无照经营,未按规定增设经营场所,实际地址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不符,以及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问题。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涉嫌违法线索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含联系方式)、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对虚假举报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涉嫌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三、线索征集时间
2025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
四、线索受理途径
受理电话:0539-2275375,0539-2275211;12315热线电话
受理邮箱:ysxscjgjzcfgk@ly.shandong.cn
邮寄地址:沂水县沂城街道珠江路117号(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科室: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科。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涉嫌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发布虚假广告、服务价格未公示等违法行为线索!
特此公告。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