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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和旅游局线索征集及群众举报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xwhgdxwcbj2251641/2025-0000058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5-08-1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8-11
标       题: 县文化和旅游局线索征集及群众举报公告

为推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化旅游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文化市场举报办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县文旅局依法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通过电话、书信、传真、电子邮件、走访、信息网络等方式对涉嫌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举报(以下简称文化市场举报)。

(二)文化市场举报办理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及时准确、便民高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执法部门对属于法定职权范围内的文化市场举报,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法定职权范围包括:旅行社及其分社、营业部,导游,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市场,艺术考级活动,互联网文化活动,各类广播电视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文物保护等方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受理:

1.文化市场违法行为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二年追溯期限的;

2.执法部门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同一举报人就同一事项再次举报的;

3.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

4.其他应当依法不予受理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以实名(或匿名)方式,通过电话、来访、信件、电子邮件等途径进行举报,尽可能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姓名)、地址(地点)、基本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照片、视频、文件等)。

举报地址:沂水县沂博路华信国际大厦12楼

举报电话:0539-2251641

举报报邮箱: ysxwgxj@ly.shandong.cn

电话、来访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日 周一至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其他举报方式无时间限制。

三、有关要求

1.线索集中征集时间为2025年8月-10月。

2.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将予以奖励。

3.举报人应对举报行为负责。严禁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虚报冒领奖金,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追缴奖金。

4.举报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受理机关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踊跃举报相关线索,共同维护我县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8月11日

附件【县文旅局线索征集及群众举报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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