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2-0000018 | 主 题 词: | 政务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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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春节假期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避免疫
情输入风险,现就春节假期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重要性的宣传,严格按照市委指挥
部办公室 2月6日《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
知》和《临沂市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
案》(临指办发
〔
2021
〕
62 号)文件要求,引导重点地区来人和
六类重点人员共同生活或密接接触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并提醒其
做好自我健康检测,如有咳嗽、发烧等症状,要做好防护、及时
就诊。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场所人员管理,医疗机构、核酸检测点
工作人员 2 月 14 日前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隔离点工作人员
确保闭环管理、工作期间一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进一步加强对省市文件的学习,尤其要学习好省委指挥
部办公室
〔
2021
〕252号、
〔
2022
〕8号、
〔
2022
〕16号文件和市
委指挥部办公室
〔
2021
〕62号文件,
严格按照省市方案要求开展
疫情防控工作。
四、进一步落实无禁忌人员“应接尽接”要求,压实接种工
作“四方”责任,强化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推进第三
剂新冠疫苗接种进度,筑牢免疫防线。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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