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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2021年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yishuixwsj2251670/2021-0000313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1-12-0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1-12-01
标       题: 沂水县2021年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及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文件,对全县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序开展了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部署

为了做好我县传染病防治工作,我单位抽调业务人员组成检查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我县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情况

今年监督检查共出动检查车辆160辆次,监督人员400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000余家,下达监督意见书300余份,立案166起。县级医疗机构门诊布局基本合理、消毒隔离措施基本符合规范,消毒用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也有一定的储备量。各医疗机构基本能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如预检分诊制度,进门测量体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做好登记。大部分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少部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管理不到位、不能准确分类,如损伤性医疗废物与感染性医疗废物混放、损伤性医疗废物未放入专用容器内。医疗废物登记不完整,如缺少数量或重量、交接人签字等;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部分医疗机构就诊患者信息登记内容不完整,消毒记录不完整;部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消毒管理知识缺乏、设备老旧。

四、下一步工作

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强化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制度;做好人员培训工作。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卫生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大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违法行为的处罚。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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