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医院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通告
索 引 号: | yishuixwsj2251670/2025-0000078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1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6-10 | |
标 题: | 沂水县人民医院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通告 |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要求,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沂水县人民医院自2025年3月31日起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对既往存量门诊预交金开展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取消门诊预交金
1、患者就诊前,无需提前向就诊账户内预存资金。诊疗结束后,患者可根据医嘱,通过就诊结算码、自助机、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线上缴费,或者线下人工收费窗口实时缴费结算。
2、对于门诊手术、急诊留观、急诊手术等情况,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预交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且有必要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预存预交金。诊疗结束后,请及时办理预交金退费手续。
二、存量门诊预交金清退
1、对既往在我院门诊存入门诊预交金的患者,可携带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门诊就诊卡到东、西院区门诊楼一楼收款窗口人工退费。代办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患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患者就诊卡到东、西院区门诊楼一楼收款窗口人工退费。
2、原缴存预交金仍可正常使用,并可随时退回。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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