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5-000007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04-01 | 发布日期: | 2025-04-01 |
| 标 题: | 工伤认定补正告知书 鲁371323工伤补正(2025)4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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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主动发现关于宋学刚的《认定工伤决定书》(鲁371323工伤认定(2025)40号)相关内容文字书写错误,经核实,决定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鲁371323认定工伤(2025)40号)的相关内容予以补正。
1.“事故发生时间或职业病诊断时间:2024年9月26日”变更为“事故发生时间或职业病诊断时间:2024年1月13日”
2.“要求对其上班途中所受伤害认定为工伤”变更为“要求对其工作时所受伤害认定为工伤”。
本补正告知书是《认定工伤决定书》(鲁371323工伤认定(2025)40号)的组成部分,不改变原文书性质。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临沂市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十楼1016室
联系电话:0539-2253060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