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rlzyhshbzj2231551/2021-000038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日期: | 2021-12-13 |
| 标 题: | 关于对2021年授权《沂水县初级职称评审委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 ||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现将2021年授权中国共产党沂水县委员会党校组建党校教师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沂水县科学技术局组建自然科学研究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2月13日—17日) 。如有异议,可向该单位人事科提出意见建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授权组建的各初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县相应系列、级别的职称评审工作。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联系电话:0539 – 2219959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