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fpkffwzx/20261012-00001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10-12 | 发布日期: | 2026-10-12 |
| 标 题: | 沂水县2027年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 ||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部署要求,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振兴片区建设,依据财农〔2026〕10号、鲁财农〔2026〕25号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的要求,做好2027年项目库建设工作。
一、项目谋划储备原则
谋划项目要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在形成合力的基础上,坚持产业优先、基础设施连片,统筹考虑省市县第一书记村及重点帮扶村。按照提前谋划、规模适度、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原则建立项目库。3年内未执行的项目自动出库,再次入库按照新项目办理的原则执行。下年度入库项目帮扶资金申请总金额应控制在当年实施项目帮扶资金计划投入总金额的1.5-2倍。省级乡村振兴片区建设的项目,要按照规定纳入项目库管理。
二、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库入库的方向
1.带动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增收的产业项目及为产业配套的基础设施项目等。
2.村内户外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如道路、饮水、排水等,补齐短板,解决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突出困难及改善人居环境。
3.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的负面清单项目,不得列入项目库。
三、项目库的申报、评审和报批程序
1.项目库申报。一是村级项目申报按照“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的入库程序;二是乡镇、县级部门实施的项目,征求相关乡镇、村和群众意见,项目单位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三是项目申报时需完成事项。项目单位提交项目入库申请,应明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及帮扶资金申请额度、预期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期限等,并对项目实施的风险性提出应对措施。产业项目要明确运营方案及收益分配方案,基础设施项目要明确管护机制及管护经费来源。
2.项目库评审。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后,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后形成拟入库项目。
3.项目库批复。拟入库的项目,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申报、评审、批复各环节,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项目库的提级论证
对帮扶资金单体投资或累计投资额度达到一定规模的拟入库项目,省级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提级综合论证。原则上,单个项目的投资概算不超过400万元。依托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运营的拟入库项目,乡镇党委、政府要对项目关联帮扶对象、潜在运营主体、预期资产收益、市场风险等情况组织开展尽职调查。
五、项目库入库时间安排
县农业农村部门10月发布项目入库指南,乡镇11月份启动项目库,12月县级项目库现场审核、评审。12月31日前完成2027年项目库建设。
沂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