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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临环(沂水)罚〔2025〕4号(沂水县沙沟镇忠盛页岩砖厂)

索  引  号: yishuixhjbhj2251442/2025-0000059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5-1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5-14
标       题: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临环(沂水)罚〔2025〕4号(沂水县沙沟镇忠盛页岩砖厂)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临环(沂水)罚〔2025〕4号


当事人名称:沂水县沙沟镇忠盛页岩砖厂

投资人:许全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3577774780J

地址:沂水县沙沟镇于家洞村南

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4月2日,我局对你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2025年2月14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2名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你单位厂区南侧有2处空地露天存放大量黑色污泥,未采取防渗、防漏、防遗撒措施,2处存放污泥均为面积长约3米,宽约2米,高度约0.3米;物料棚内存放大量压滤的污泥,物料棚内地面已硬化,存放的压滤污泥面积,长约6米,宽约4米,高度约1米。你单位涉嫌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证据名称:污染源现场检查记录表;制作时间:2025年2月14日;制作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现场检查情况。

2.证据名称: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及现场勘察平面图;制作时间:2025年2月14日;制作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勘验情况。

3.证据名称:现场检查照片、视频;拍摄时间:2025年2月14日;提供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检查情况。

4.证据名称:营业执照、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时间:2025年2月14日;提供单位:沂水县沙沟镇忠盛页岩砖厂;证明内容:当事人信息及投资人身份信息。

5.证据名称:调查询问笔录;制作时间: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19日、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31日;制作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执法人员对你单位投资人进行调查询问,投资人对你单位违法事实确认。

6.证据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验收意见、排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提取时间:2025年2月14日;提供单位:沂水县沙沟镇忠盛页岩砖厂;证明内容:当事人环评、批复及验收无污泥处置资质。

7.证据名称:排污许可证副本节选复印件;提取时间:2025年2月14日;提供单位:沂水县沙沟镇忠盛页岩砖厂;证明内容:你单位排污许可基本情况。

8.证据名称: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节选;提取时间:2025年2月14日;提取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你单位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的污泥为工业固体废物。

9.证据名称:山东华展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时间:2025年2月20日;提供单位:山东华展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证明内容:山东华展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信息及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

10.证据名称:调查询问笔录;制作时间:2025年3月11日;制作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执法人员对山东华展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调查询问,确认沂水县沙沟镇忠盛页岩砖厂违法事实。

11.证据名称: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9〕112号)复印件;提取时间:2025年2月20日;提供单位:山东华展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证明内容:沂水县沙沟镇忠盛页岩砖厂涉嫌伪造环评。

12.证据名称:一般固废污泥协同处置三方服务合同、一般固废污泥协同处置服务合同复印件;提取时间:2025年2月20日;提供单位:山东华展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证明内容:沂水县沙沟镇忠盛页岩砖厂涉嫌通过伪造环评与山东华展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合同。

13.证据名称:污泥处置明细;提取时间:2025年2月20日;提供单位:山东华展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证明内容: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转运至沂水县沙沟镇忠盛页岩砖厂的污泥数量。

14.证据名称:蒙阴富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环评验收节选;提取时间:2025年3月19日;提供单位:山东华展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证明内容:处置单位蒙阴富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有处置污泥资质和能力。

15.证据名称:转账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提取时间:2025年3月19日;提供单位:山东华展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证明内容:污泥处置费用1920元、固废转运记录。

16.证据名称:现场检查照片;制作时间:2025年3月31日;制作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执法人员再次到沂水县沙沟镇忠盛页岩砖厂现场检查时污泥已处置完成。

17.证据名称: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提取时间:2025年3月19日;提取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你单位企业规模为小微企业。

18.证据名称:两年内违法次数的说明;制作时间:2025年4月1日;制作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你单位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为2次。

19.证据名称: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提供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执法人员持证执法。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规定。

我局于2025年4月29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临环(沂水)罚告〔2025〕4号)告知你单位有权陈述申辩。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放弃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七)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七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对前款第十一项行为的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规定,你单位违法情节为“有前款第七项行为,处所需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类第7项专项处罚裁量表及违法行为修正裁量表,综合考虑你单位违法事实为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裁量等级为5;工业固体废物数量为10吨以上,裁量等级为5;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为不满1个月,裁量等级为1;改正态度为立即改正,裁量等级为-2;补救措施为采取补救措施,消除环境影响,裁量等级为-2;配合调查情况为依法配合调查,裁量等级为0;当事人性质为微型企业,裁量等级为-2;违法次数(两年内,含本次)为2次,裁量等级为0等裁量因素,我局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13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元整)。

限你单位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依法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沂水县人民法院或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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