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举报受理渠道的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xjjmyhxxhj2251564/2024-0000083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0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举报受理渠道的公告 |
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结合部门“三定”工作职责,现将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举报受理渠道公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1.研究提出全县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和建议。负责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制定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负责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3.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水有关标准,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
4.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
5.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产能置换工作,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
6.负责化工行业管理工作,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推进化工园区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7.按职责做好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
8.做好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电话:0539-2251564
邮箱:sdysjmj@163.com
办公地址:沂水县正阳路19号
沂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2日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