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 yishuixlyj2251631/2025-0000063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1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
沂水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一手抓审批、一手抓管理”的工作思路,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统筹协调,疏堵结合,构建起规范的宅基地监督管理体系,以坚强有力的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夯实宅基地管理基础
坚持“三个明确”,落实保障条件,筑牢宅基地管理基础。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把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批准列入乡镇权责清单,并做好窗口设立、机制建立、人员配备等基础性工作。二是明确审批机制。建立“一窗受理,联审联办”机制,在全县18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宅基地业务”窗口。三是明确专职机构。明确各乡镇(街道)由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明确经管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等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主动靠前服务,合力抓好宅基地审批管理和农村村民用地建住宅全过程监管工作。
二、保障农民居住,疏通用地建房审批“前门”
一是畅通申请审批渠道。为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一件事”工作落地和优化升级,坚持“干一件事,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制定《沂水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一件事”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镇村积极响应,在镇便民服务大厅公开线上申请流程,农户扫码申请,实现“线上一次申请,全程无纸化办理”,解决了群众“有事不知找谁办、如何办”的难题。二是坚持规划管控引领。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结合村庄实际,争取预留宅基地空间,保障农村村民新增宅基地用地需求。三是保障新增用地需求。持续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年度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需求调查统计工作,配合推进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工作。
三、严格规范管理,堵住宅基地违法违规“后门”
一是严格规范审批,完善源头防控机制。严格农村村民用地建房源头监管,创新形成“一二三”工作法。用好“一个平台”,全面推广使用农村宅基地审批“一件事”系统,引导农户线上申请,指导镇村线上审批,有效发挥系统便民服务成效和审批监管作用。发好“二个证书”,审批过程中,由乡镇(街道)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严格落实规划许可和批准事项,按照批准的面积、位置等监管用地建房行为,切实发挥证书管理作用。做好“三次到场”,抽调乡建办、经管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业务骨干组成宅基地监管队伍,严格落实现场勘查、开工放线、竣工验收“三次到场”要求,实现用地建房全程管控。二是压实整改责任,严肃新增违法处置。坚持“一案一策”,统筹“补办手续、重新规划宅基地、协商拆除”等多种措施分类整治,坚决不搞“一刀切”式拆除。探索建立“村级协助调查、镇级甄别分类、县级协调处置”的闭环工作机制,构建“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问题整治责任体系,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消除违法状态。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立县、乡、村三级宅基地监管体系,确保用地建房全程管控;健全完善农村用地建房标准和制度,组建由乡镇(街道)专员和村级协管员组成的宅基地监管队伍,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