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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026-0004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3-26 发布日期: 2026-03-27
标       题: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200)

山东某包装有限公司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案。2026年3月6日,根据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导暨市县联动执法的通知》要求,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配合全市异地执法组执法人员到山东某包装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2026年1月21日开展全员(33人)事故应急救援基础知识安全生产再培训,签到表和考试试卷笔迹高度雷同。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修正版)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修正版)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并处1.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刘某作出给予警告,并处0.5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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