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026-0003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3-26 | 发布日期: | 2026-03-27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197) | ||
沂水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案。 2026年3月9日,根据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导暨市县联动执法的通知》要求,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配合全市异地执法组执法人员到沂水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喷漆车间一层使用液化气罐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该行为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