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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54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3-11 发布日期: 2026-03-12
标       题: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193)

沂水县某烟花爆竹经营店变更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案。2026年2月5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移交线索对沂水县某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零售店存在:1、变更零售点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69裁量阶次A,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0.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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