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54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1 | 发布日期: | 2026-03-12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190) | ||
某智能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2026年1月26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电话举报到山东某有限公司织布项目施工现场对作业人员资质进行调查核实,检查发现:员工来某某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进行高处焊接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