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00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1-01 发布日期: 2026-01-01
标       题: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165)

沂水某某家地毯有限责任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2025年11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该线索到沂水某某家地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该公司员工袁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高处作业。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