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001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1-01 | 发布日期: | 2026-01-01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163) | ||
山东某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其他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2025年9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山东某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1.2025年9月19日18时13分,车牌号鲁Q353TQ汽车超载运行1次。上述行为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5.4.2.6条的要求,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沂水应急局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主要负责人张某某、其他有关人员宋某某分别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伍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