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字号: 打印 收藏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6-000000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2026-01-01 发布日期: 2026-01-01
标       题: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163)

山东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其他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2025年9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山东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1.2025年9月19日18时13分,车牌号鲁Q353TQ汽车超载运行1次。上述行为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5.4.2.6条的要求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沂水应急局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主要负责人张某某、其他有关人员宋某某分别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伍仟伍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