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一百二十一)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545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5-25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一百二十一) |
2025年4月15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执法检查发现:乙二胺罐操作规程设计的下限指标与主控室不一致,操作规程设置为720mm,主控室为100mm、乙醇罐和操作规程设计的下限指标与主控室不一致,操作规程设置为570mm,主控室为200mm。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1.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常某某作出处人民币0.5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车间主任刘某作出处人民币0.55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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