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一百一十一)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1535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5-25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一百一十一) |
2025年4月2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管控系统进行线上执法巡查发现:2025年4月2日上午9点3分沂水县某加油站加油员刘某某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塑料桶内散装加注柴油。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加油站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孔某某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加油员刘某某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5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