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用户中心 | 注册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八十一)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787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3-2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3-24
标       题: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八十一)

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案。2025年2月26日至2月27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料仓库内超量存放危险化学品二亚乙基三胺(别名:二乙烯三胺,CAS:111-40-0),设计最大储存量15吨、现场实际储存22.615吨,不符合《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 15603-2022)第5.3条的规定。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作出处人民币陆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