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五十七)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450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五十七) |
临沂德润化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2025年1月13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发现:1、该公司全员责任制中缺少门卫全员责任制;2、该公司未制定包装岗位操作规程;3、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本单位2024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6第3裁量档次,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高志才作出处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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