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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五十七)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450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2-2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2-26
标       题: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五十七)

临沂德润化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2025年1月13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发现:1、该公司全员责任制中缺少门卫全员责任制;2、该公司未制定包装岗位操作规程;3、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本单位2024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6第3裁量档次,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高志才作出处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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