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五十六)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449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2-26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五十六) |
沂水县学良钢材销售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2025年2月13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员工胡范国无特种作业证进行热切割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0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7条第(七)项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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