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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五十四)

索  引  号: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5-0000447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5-02-2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2-26
标       题: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五十四)

沂水县某烟花爆竹经营部变更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案。2025年1月2日,执法人员对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沂水县某烟花爆竹经营部在某镇某某村桥北30米路西设立烟花爆竹导购站销售烟花爆竹。该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对经营部作出处人民币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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