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四十七)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622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1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四十七) |
沂水县某印刷厂安全设备未定期维护保养案。 2024年11月26日,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沂水县某印刷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稀料库安装的可燃气体报警仪超期未检(有效期至2024年4月18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024.12.12行为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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