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aqscjdglj2227400/2024-00005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
| 标 题: |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十六) | ||
沂水县某不锈钢加工店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2024年8月22日,执法人员对沂水县某不锈钢加工店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沂水县某不锈钢加工店员工刘某未取得焊接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焊接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沂水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对该加工店作出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