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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251515/2022-000037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7-06
标       题: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张超、张鹏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21)沂水县不动产权第0003716号

张超、张鹏

不动产

371323113016GB00008F00230034、371323113016GB00008F00230077、371323113016GB00008F00250061

沂水县鲁星花园小区17号楼2单元101室、2单元-215室、地下车库-1-61室


2







3







公告单位: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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