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鲁1323行初14号的判决,撤销我中心于2020年3月27日作出的刘来强沂房字第026230022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特此公告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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