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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ishuixgtzyj/20260818-00002 主题分类: 土地 其他
发文机关: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文类型: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8-18
标       题: 继承公告 李政泽

李政泽与李兴龙是父子关系。李兴龙于2026年03月18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春水社区21号楼2单元501室等3处,该不动产是李兴龙与袁俊爱的共有财产。其中50%的财产属于李兴龙的遗产,现继承人李政泽表示要求继承李兴龙的全部遗产。

袁俊爱提供离婚证一份,证明被继承人李兴龙与袁俊爱已于2025年3月19日在沂水县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沂水县许家湖镇春水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李兴龙的父母、子女共4人,分别是父亲李见坤(372827********8737)、母亲谭立荣(372827********8727)。长子李政辉(371323********4630)。次子李政泽(371323********4616)。母亲谭立荣已于2022年6月13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父亲李见坤、长子李政辉于2026年8月18日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所有继承人声称李兴龙生前无遗嘱,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李兴龙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次子李政泽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8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于2026年9月8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6年8月18日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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