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026-00107 | 主题分类: | 土地 其他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7-22 | |
| 标 题: | 周学玲继承公告 | ||
周学玲与任海江是夫妻关系,任海江于2026年03月28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沂华荣都小区9号楼2单元102室等4处的不动产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鲁(2020)沂水县不动产权第0004311号;沂水县御龙湾小区9号楼3单元101室等3处不动产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鲁(2025)沂水县不动产权第0004560号;沂水县双城路南、县发改局家属院1排02号不动产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号:鲁(2018)沂水县不动产权第0003813号。上述3套不动产是任海江和周学玲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中50%为任海江的遗产。现继承人周学玲表示要求继承任海江的全部遗产。
国家税务总局沂水县税务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任海江的配偶、父母、子女共4人,分别是父亲任成君(372827********2834)、母亲王志莲(372827********2828),配偶周学玲(372827********0867)。长女任家慧(371323********0047)。任海江的父亲任成君于2019年2月12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任海江的母亲王志莲、长女任家慧于2026年7月22日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权。所有继承人声称任海江生前无遗嘱,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任海江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周学玲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 于2026年8月13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6年8月13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