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6-000002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6-02-04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
| 标 题: | 李国华继承公告 | ||
被继承人:朱元兴(372827********8434)
继承人配偶:李国华(372827********8420)父亲:朱富臣(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不详)母亲:谭学贞(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不详)长子:朱校东(371323********9615)
朱元兴与李国华是夫妻关系,朱校东是朱元兴与李国华的儿子,朱元兴于2022年9月28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文昌府小区6号楼3单元202等2处的房产,该不动产是朱元兴与李国华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中50%为朱元兴的遗产,现继承人李国华表示要求继承朱元兴的遗产。
沂水县许家湖镇城东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朱元兴的配偶、父母、子女共4人,分别是配偶李国华,父亲朱富臣,母亲谭学贞,长子朱校东。其中被继承人朱元兴父亲朱富臣于1997年12月22日先于被继承人朱元兴死亡,母亲谭学贞于2009年4月17日先于被继承人朱元兴死亡。朱校东于2026年2月4日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权。所有继承人声称朱元兴生前无遗嘱,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朱元兴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李国华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3月4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6年3月4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6年2月4日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