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5-0000257 | 主题分类: | 土地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12-02 | 发布日期: | 2025-12-02 |
| 标 题: | 孙玉龙继承公告 | ||
孙玉龙与张燕是母子关系,张燕于2011年10月11日死亡,遗留有2007年8月1日购买坐落于沂水县沂河明珠小区穆陵停雪07号楼1单元302室(实际坐落为沂河明珠小区穆陵停雪07号楼1单元402室)等两处的不动产房屋一套,该不动产是孙强和张燕的夫妻共有财产,张燕于2008年08月25日离婚,其中50%为张燕的遗产。现继承人孙玉龙表示要求继承张燕的全部遗产。
沂水县许家湖镇黄山庄村民委员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张燕父母、子女共3人,分别父亲:张京汉,母亲:王京兰,儿子孙玉龙。被继承人张燕的父亲:张京汉,母亲:王京兰于2025年12月02日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权。所有继承人声称张燕生前无遗嘱,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张燕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孙玉龙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23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5年12月23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