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5-0000249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11-20 | 发布日期: | 2025-11-20 |
| 标 题: | 王国良继承公告 | ||
被继承人:王鸣山(370703********1814)
继承人配偶:张桂花(1929年11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不详)父亲:王兴国(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不详)母亲:崔德英(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不详)长女:王国丽(372827********0023)长子:王国良(372827********0819)次女:王国芳(370703********0046)
被继承人:张桂花(1929年11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不详)
继承人配偶:王鸣山(370703********1814)父亲:张银忠(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不详)母亲:宋玉明(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不详)长女:王国丽(372827********0023)长子:王国良(372827********0819)次女:王国芳(370703********0046)
王鸣山与张桂花是夫妻关系,王国良是王鸣山与张桂花的儿子,王国丽、王国芳是王鸣山与张桂花的女儿。王鸣山于2021年1月26日死亡,张桂花于1997年12月17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沂水镇东关街等3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沂房字第016100886号,该不动产是王鸣山与张桂花的夫妻共有财产。现继承人王国良表示要求继承王鸣山与张桂花的全部遗产。
沂水县沂城街道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王鸣山的配偶、父母、子女共6人,分别是配偶张桂花,父亲王兴国,母亲崔德英,儿子王国良,女儿王国丽、王国芳。其中被继承人王鸣山的配偶张桂花于1997年12月17日死亡,父亲王兴国于1952年2月先于被继承人王鸣山死亡,,母亲崔德英于1969年10月先于被继承人王鸣山死亡。沂水县沂城街道东关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张桂花的配偶、父母、子女共6人,分别是配偶王鸣山,父亲张银忠、母亲宋玉明,儿子王国良,女儿王国丽、王国芳。被继承人张桂花的配偶王鸣山于2021年01月26日死亡,父亲张银忠于1963年03月先于被继承人张桂花死亡,母亲宋玉明于1965年07月先于被继承人张桂花死亡。王国丽、王国芳于2025年10月27日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权。所有继承人声称张桂花生前无遗嘱,所有继承人声称王鸣山生前有公证遗嘱一份,公证书编号为:(2018)鲁沂水证民字第1469号,并且为最后一份遗嘱,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王鸣山与张桂花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儿子王国良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8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5年12月18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2025年11月20日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