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5-0000247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5-11-18 | 发布日期: | 2025-11-18 |
| 标 题: | 张伟继承公告 | ||
丁富军与张伟是夫妻关系,丁富军于2019年03月04日死亡,遗留有坐落于沂水县沂景湾小区1号楼1单元202室等三处的不动产房屋一套,房屋合同编号:2011-178-017。该不动产是丁富军和张伟的夫妻共有财产,其中50%为丁富军的遗产。现继承人张伟表示要求继承丁富军的全部遗产。
沂水县沂城街道前小河社区居民村委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份,证明被继承人丁富军的配偶、父母、子女共4人,分别是配偶:张伟,父亲:丁秀,母亲:刘光荣,长子:丁杨。丁富军的父亲丁秀于2002年,母亲刘光荣于2014年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丁富军的长子丁杨于2025年11月18日在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书面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表示自愿放弃对上述财产中属于其享有的继承份额的继承权。所有继承人声称丁富军生前无遗嘱,无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等,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处分上述财产。因此,被继承人丁富军死亡后遗留的上述财产由配偶张伟继承。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0日前到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于2025年12月10日后将该不动产予以登记。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