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yishuixgtzyj2251515/2021-0000008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类型: | |
| 成文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日期: | 2021-01-06 |
| 标 题: | 赵奎军继承公告 | ||
赵付宽于2020 年3月7日死亡,遗留坐落于沂水县 沂城街道 刘官庄村不动产一处,证号为:沂集用(2013)第34443 号 《集体土地使用证》、沂房字第 016540080号 《房屋所有权证》。现赵奎军表示继承该处不动产。
依据 沂城街道 刘官庄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被继承人赵付宽的配偶、父母、子女共 5人,分别是配偶 刘文菊、父亲赵月明 、母亲赵呼氏、女儿赵奎云、儿子赵奎军。刘文菊已于1993年9月15日去世;赵月明已于1965年10月15日去世;赵呼氏已于1975年6月8日去世;赵奎云已于2021年1月5日签署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所有继承人声称该不动产是被继承人赵奎军所有,被继承人赵付宽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上述不动产。
现将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其他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2021年1月 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539-2261617
沂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1月 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