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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通知

索  引  号: yishuixzghcxjsj2251431/2025-0000004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5-01-2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5-01-22
标       题: 沂水县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通知

根据《关于加强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字〔2022〕95号)、《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相关规定和《临沂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分配暂行办法》(临建发〔2024〕3号)相关规定,经沂水县人才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商讨决定,拟于2025年1月24日组织对1月16日公示的符合人才公寓申请资格人员进行选房。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房源及分配对象情况

1、本次分配房源:沂水县人才公寓共56套,其中:1#楼44套(21㎡/套);2#楼12套公寓(28㎡/套)(详见平面图)。

2、本次分配对象:申请本批次沂水县人才公寓且通过审核5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2人、本科生44人)。

二、选房时间、地点

2025年1月24日(周五)上午8:30开始签到,9:00进行沂水县第二批人才公寓的抓阄、选房。

选房现场设在在沂水县城投集团五楼会议室(双马路南、淮河路西)。请按时参加,交通工具有序停放在人才公寓院内。

三、选房规则

1.本次选房采用抓阄选房的方式,分两批依次进行,第一批为12名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第二批为44名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

2.每批次两轮进行,第一轮按审核通过的顺序抓取抓阄顺序号,第二轮按抓出的顺序抓取选房顺序号,按照抓出的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

3.每人选房时间为2分钟。如在2分钟内没有选房成功,下一序号人员开始选房,上一该序号人员排在本人才类别最后选房,如仍未能按要求选房的,安排在本科人才类别的最后选房。

4.申请人未按时到场或经现场叫号员三次叫号后,仍未进入选房区的视为错过选房,工作人员有权安排该序号后的人员选房。该申请人可以排在本人才类别最后选房;错过本人才类别选房的,可以安排在下一个人才类别最后选房。

5.申请人选房成功后,需现场签字确认;不签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申请人应在选房结果公示期满后在规定时间内,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人才公寓租赁服务合同》,缴纳租赁押金等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房屋承租权。

6.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选房。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时,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选房咨询电话:0539-2256953。(办公座机,8:30-11:30,14:00-17:00)


沂水县人才公寓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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